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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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 4人
招聘要求
临床医学专业,具有儿科、妇科、中医学等专科工作经验者优先。
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岁,高级职称可放宽至50岁。
药剂 1人
招聘要求
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资格证,有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及管理工作者。
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岁,高级职称科可放宽至50岁。
医学影像 1人
招聘要求
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资格证。
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岁,高级职称科可放宽至50岁。
护理 1人
招聘要求
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中级可放宽至35岁。
财务 1人
招聘要求
会计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会计相关工作经历。具有医院会计工作经历优先。
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岁。
招聘须知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方法,通过考试、考核后择优聘用。
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的人员。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惩罚的;
2、曾被原单位开除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有其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高堆路326号)四楼中心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岗位应聘表;点击此处下载《新都区大丰街道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应聘表》提取码:6hdm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4)执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5)职称证原件、复印件;
4、应聘者初审通过后,中心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事宜,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
考核方式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招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之前如出现缺额,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考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中心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报考本人,逾期视为放弃。
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自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
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相关证明。
公示
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在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在是否递补由中心讨论决定。
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吴老师、罗老师;
028—6933868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